自由時報 文/白雪
看到社會上對第三者不屑不齒的態度,我常替她/他們感到難過,不是單純由於覺得『愛情沒有對錯』這種理由,更多的理由是因為我曾經因為單純無知而深陷第三者的泥沼,這段經歷讓我體會身為第三者的苦。
學校畢業後,在工作場合我認識了初戀男友,他不羈小節的豪爽個性很吸引我,也常找我聊天,約我吃飯、看夜景,情竇初開的我以為這樣的追求者必定是「單身」,從沒懷疑過他根本已是有婦之夫。
早已結婚的他矇騙我他已結婚的事實,而我卻陶醉在戀愛的喜悅裡! 交往三個月後,在一場聚會遇到他的女性朋友,對方有意要戳破他,在我面前問起他「老婆」的近況,我很震驚的問他,他竟扯一個大謊說:「那個『老婆』是我室友,我們彼此以老婆老公稱呼,是開玩笑的!」
不久我從更多的朋友那裡知道,他真的已經結婚。 為了掩飾他外遇的真相,他在朋友面前說我是個「癡情女」,明知他已婚,還是對他很好,不計名份,所以他也不忍拋棄我等等。他
的朋友中,男的是豔羨,女的則都認為我是「狐狸精」,我背負了第三者的惡名直到分手,然而罪魁禍首根本就是那個花心的男主角。